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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泸溪县农机局获悉,该局通过认真抓好农机政策落实,从今年起,该县对专门从事农田作业和自营性的拖拉机实行了免征养路费,全县200余台拖拉机共减免养路费100多万元。
据该局有关领导介绍解释,《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31条明文规定,以下三种拖拉机均可免征养路费:一是专门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二是为业主家庭生活和农业生产或者为本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生产进行运输的拖拉机;三是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为业主家庭的生活和农业生产或者本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生产进行运输的拖拉机。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该局积极组织力量,一方面,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把农民机手最关心的减负新政策宣传到位;另一方面,开展调查摸底,澄清全县200多台大小拖拉机的情况。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小型拖拉机(1吨位)年免征养路费5000多元,大型拖拉机(2吨位)年免征养路费为5040余元。今年全县200余台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共减免养路费100多万元,享受减免的农民机手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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