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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凤凰县农机局按照新颁布的《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要求,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对全县近百家农机维修及销售网点进行了整顿清查,重点打击无照、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全面规范了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保障了农机修、配市场的正常秩序。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明文规定: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警示标识。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取得县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接受县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其技术能力、设备状态、维修质量和零配件质量的定期审验与检测。县农机局根据《条例》的要求,对全县农机维修和供应两个市场的规范管理,正是顺应了当前农机化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对全县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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