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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问题的思考
作者:段继元  来源:湘西州农机信息网   日期:2006-05-12 10:38:11  访问次数:2494
  

              对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问题的思考 
                          段继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机化的发展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是必须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笔者通过十多年在贫困山区农机推广工作的经历,对贫困山区现状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就贫困山区农机化问题,提出几点初浅思考与建议。
   
一、影响贫困山区农机化发展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湘西州位于湖南西部,是典型的山区丘陵地带,是全国贫困地区之一,这里的地理环境复杂,丘块小且不连片,土质结构多样化,经济基础差,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技术、信息闭塞等,这些严重地影响着贫困山区农机化事业前进的步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贫困山区的自然条件不利于农机化的发展。
    贫困山区自然条件差,单家独户的经营方式,加上农作物的成熟期参差不齐等等,这些都极不利于农机的正常作业。农业机械的效力不能得到正常发挥,无形中增加了单位面积的农机投入成本,同时增加了机手的作业强度,严重地影响了机手的经济收入。所以贫困山区的农机难以发展,新型的、大中型的农机具难以推广。
    (二)、基础设施差,制约着贫困山区农机化的发展。
    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很多村组没有通村公路,更谈不上机耕道和水渠网络等基础设施,加上贫困山区的自然条件恶劣,使得贫困山区地区的农机拥有量只局限于轻便、小型的农机具。但即使是小型、轻便的农机具,机手作业时安全隐患也多,强度也大,转移期间,还得进行拆卸再靠人力运送,这必然会造成农机作业时间短,农机应有的效力不能得到发挥。再由于缺乏水渠网络,使贫困山区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十分脆弱。抢水练田时,还要增加保水的技术要求,无形中就要求机手增加作业时间和提高操作技术含量。严重地影响了农机具应有的作业效率和农机化事业的进程。
   
(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使农机正常效率难以发挥。
    贫困山区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据不完全统计,在贫困山区机手中,中专学历仅占0.8%,高中学历仅占10.2%,初中学历占30.8%,大部分仅有小学以下的学历,机手不易掌握农业机械的操作技巧和维修保养技术,使农机潜能和效率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且严重地影响到农机的正常使用寿命,无形中增加了农机投入成本等。贫困山区农机技术难以推广的原因,与贫困山区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很有关系。
   
(四)、农民的劳作思维惯性和经济条件阻碍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贫困山区的交通和信息都较闭塞,传统的劳作习惯、落后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贫困的经济基础,单家独户的经营方式等,使得贫困山区农民对农业机械认识不够和接收使用不力,农机得不到优化配置,服务很难实现专业化和全程化。新型大中型农机具较贵,对贫困山区农民来讲难以承受,严重地影响到贫困山区农机化事业前进的步伐。
   
(五)、山区农机技术推广网络不健全,使农机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作业含量普遍很低,农机技术难以推广,与贫困山区农机技术推广网络建设滞后和不健全很有关系。以湘西州为例,八县市只有县级农机局机关内设有一个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工作人员3-5人不等,没有下属推广网络,这些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待遇低,工作条件差,根本就无推广活动经费,工作无目的,推广结果的好坏无责任,使得山区农民接受新技术的渠道少,认识新技术、新机具的条件有限,严重地影响着贫困山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六)、家庭单产生产方式钳制着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95%以上的农业土地基本上都是以个体家庭经营形式为主。这样,一方面赋予了农民的生产自主权、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收益分配权等,极大地活跃和丰富了农村经济市场,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同时也造成分散单一的生产方式,必然会出现生产上的不协调,农作物的成熟期参差不齐和土地纠纷等现象,这些都钳制着农机的连片作业,影响到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二、加快贫困山区农机化发展的思考
    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民职能的扩展,农村劳动力活动流转的局面,客观上都要求农业实现机械化。而贫困山区乃至全国山区各地的农业机械化作业含量都普遍较低,都是小型、轻便的农业作业机械。相对地讲,小型、轻便的农业作业机械的劳动强度大,作业效率低,服役周期短,单位面积配套成本高等等,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不想办法、不采取措施,大中型、新型农用机械就无法进入山区。山区就不可能实现机械化,更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由以上所述的因地理环境、人为因素、单一分散的家庭经营方式等给农机化事业发展带来了问题和缺陷,根据贫困山区的本地实际,笔者认为应该从政府参与,加强农机组织自身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科研、推广、生产有机结合等几个方面入手,在贫困山区营造一个适应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新型的农机作业环境,进一步推进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进程。
   (一)、加大政府行为的参与,加强优惠政策的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扶持机械化事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完全靠市场调节和农民自发力量是无法实现的,尤其是在贫困山区,更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正确引导和强有力的支持,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贫困山区的自然条件及经济状况等决定了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作业规模小,使用效率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再加上优惠政策没到位,政府引导和参与少,贫困山区的农业机械化进程很缓慢。各级政府应把发展贫困山区的农业机械化纳入到日常议程上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完善农机法规,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大投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转轨,加快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进程。
   
2.尽快实行购机补贴普惠制。国家实行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推动农机化和农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由于贫困山区的特点,贫困山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应该要有别于湖区、平原区和发达地区,要扩大补贴范围,照顾到贫困山区农机具多样化、小型化的特点,重点鼓励和扶持新型大中型农机具的引进和推广,充分调动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和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对购买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等大中型新型农用机械予以优先贷款甚至低息或政府贴息贷款,为贫困山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3.完善基层农机推广网络。贫困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技术培训等主要是靠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但农机部门,特别是贫困山区的农机部门经费一般十分紧张,很少有到外学习、考察、交流的机会。健立健全贫困山区基层农机服务站,落实提供推广服务经费,组织开展一些流动的现场会,进行产品介绍,示范表演和技术交流,进一步推动新机具、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力度,进一步调动贫困山区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的工作服务热情和动力。
    4.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山区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农业机械作业效率不能得到正常发挥等都是与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差有着直接的关系。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象国家实行西部开发政策一样,加大投入,制定规划,分步进行。对贫困山区的乡村公路,机耕道,水渠网路,田土改造(主要是小块改大块)山塘沟坝等进行重点建设和完善,营造一个适合大中型农用机械作业的条件。这样,子孙万代受益,也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农机作业的完全系数,提高了农机作业的机动性,能充分发挥农机应有的效力,同时也可以大大提高贫困山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1号文件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有明确条款,关键是地方政府的具体落实。
    (
二)、加强农机作业组织创新,推动和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
    基层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仅靠农民自发的力量和市场的导向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和强有力的支持。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机械化作业示范基地,树立好的样板,以人为本,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在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组建以村支“两委”牵头的农机作业协会(或服务队),或者以农机户自愿组成的联合服务体等多种形式的基层服务组织。这是新形式下贫困山区规避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的需要,也是发展农业生产力,发挥农机效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农业机械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而在贫困山区,由于自然条件、经营方式、品种差异等,再加上田土的不连片,农户的土地纠纷等不利于机械的连片作业。所以,贫困山区的农业机械化期待土地的规模经营,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让大块田土能给种植能手集中管理经营,加快土地流转,形成种植大户经营。这样有利于田土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有利于先进农艺及技术的引进和利用,有利于优化配备农业机械和配置劳动力,可以推进农机化的进程,提高农机的作业效力,转移解放更多的农村劳动力。
   (三)、拓宽农机服务领域。
    贫困山区农业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机服务领域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贫困山区的园林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等发展的速度很快,这方面的机械投入和引进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工具的出现,会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四)、加大培训力度。
    针对贫困山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有关职能部门应利用自已的优势和特点,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好包括农机操作、修理、安装、焊工、车工等多种适用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
   (五)、加强信息综合和技术反馈工作。
    科研、推广、生产分属于不同的三个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些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联系和沟通,三个部门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主性差、责任心不强,受经济利益约束等。在科研方面存在着成果技术性差,适用性不强,转化率低,不配套等;在推广方面存在着无目的,无选择,推广的方向受政府及单位领导的偏好所左右,推广结果的好坏与其它单位无关;在生产方面存在着产品质量差,售后跟踪服务不到位等。三个部门之间相互脱节,各自为营,很难形成科研、推广、生产一体化。相互之间各种信息不能得到很好的沟通,从而给农机具的开发,创新及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所以,政府应该充当一个很好的连接器,使科研、推广、生产一体化。技术推广服务部门把最终的使用性能,适应性能,技术效果等综合信息反馈给科研单位,科研单位再进行综合开发,进行技术革新,指导生产部门开发新产品,新机具,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生产出合格的新产品。把新型的合格产品再推向市场,形成如此的良性循环,不断研制和生产出适应贫困山区的农业机械。
 
                              作者单位:保靖县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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