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和谐农机发展蓝图——永顺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调研 |
作者:彭春雨 来源:湘西州农机化信息网
日期:2006-05-12 1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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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中央关于优农惠农“两减免、三补贴”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永顺县农机局突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农机为宗旨,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为载体,以服务创新为手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和谐农机发展蓝图,实现全县农民增收、农机发展新景象,自从2004年度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来,全县新增中耕机具2台套,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29台,东洋牌插秧机1台,水旱田耕整机430台套,排灌机械650台套。全县县农民共享受补贴资金55万元。该项目实施以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入购置农机资金近800万元,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了农机化发展。 一、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能 (一)积极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2004年初,中央有关“优农惠农”的1号文件出台后,永顺县农机局结合该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及时下发了永政发(2004)12号《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顺县200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并拔付1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款,主要用于补贴购置耕整机械等小型机械。在湘西地区率先启动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深受广大农民百姓好评。2005年度,永顺县被定为省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办、县政府办、县农机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召开书记、乡镇长专题会议,下发了永政函(2005)36号文件《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通知》,并先后对购置小型农业机械的县级配套补贴有关事项以永政发(2005)6号、永政办发(2005)18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建立健全了层层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农机补贴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了将购机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农机局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版画等形式,结合各乡镇墟场,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及补贴对象、标准、范围及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力宣传,并要求各乡镇农机员结合宣传中央1号文件契机,发放“农机补贴”宣传资料,做到村村有公告、组组有传单、户户能知晓。先后巡回展示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公告800余份,制作宣传专题3次。另一方面认真组织举办农业机械作业现场演示,大力提高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的认知能力。先后在塔卧、万坪、石堤等片区举办过耕整、排灌、收割等现场会10次,引来众多农民群众观看。县委、县政府等领导多次到现场观摩,在充分肯定农业机械的先进生产力作用同时,要求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 (三)精心组织实施。县农机局成立了以局长彭继伟为组长,推广站和各乡镇农机安全员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各项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农民购置农机具实施补贴,不搞暗箱操作,并要求办事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取任何费用,若有违反坚决查处。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得以全面顺利地开展,不仅超额完成了省级补贴15万元指标,县级配套的小型机械购置补贴资金40万元也已全部补贴到农民。并引导农民投入购机资金达800多万元,很好地激发了农民购机热情,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作业水平。 二、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加快了农业机械发展步伐,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一)农业机械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变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并长期发挥作用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建设新农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况且机械的寿命大都在8—12年左右,一次购买农业机械,只要平素多加保养,可以多年使用,是在农业生产中长期发挥作用的重要物资基础。农业机械一般功率大,生产效率高,从事农业生产具有作业类型齐全(耕、耙、插、播、收、运、植保、排灌等等)、作业质量好(整齐划一、质量标准高)、生产效率高(就小型水田耕整机而言,百姓均评价是“一头牛的价格,十头牛的工效”)。以永顺县万坪(当年“十万坪大捷”战场旧址,号称“十万亩”)为例,“万坪拖拉机站”在70年代末期,大力引进推广丰收—27系列、东方红—30系列、铁牛—55,工农—10等型号拖拉机耕作机械25台套(并在其它片区推广30台套耕作机械),对“十万坪”进行丘陵治理和低产田改造,使原来沙丘地带变成万亩良田。2004年度又纳入“稻田平整改造”项目区,机耕道、灌溉沟渠齐备,目前仅该片区已拥有各类耕整机520台套,联合收割机8台,并拟申报“水稻全过程机械化作业示范片”。 2005年6月中旬,永顺县旱情日趋严重,降雨量比常年严重偏少,县委、县政府及时拨出抗旱机具补贴资金10万元,县农机局以片区组织成立了9个农机抗旱维修小分队,调配抗旱机具600台套,投入抗旱机具3880台套,抗旱服务专用车2台,相关水管50000米,维修抗旱机具480台套,并投入资金4万元,人力670人次,完成抗旱面积4万多亩,很好地发挥了农业机械在抗旱中的重要作用,使旱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二)实行机械作业,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农业机械作业,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就永顺县2005年度水稻作业生产对比。 松柏乡2005年人工手插下机耕与畜力耕作水稻产量因素情况对比(表一) 分析:由表中看出,人工手插情况下,机械耕整地比畜力耕整地有效穗数多0.5%,穗粒数多0.1%,平均增产6%,节约资金33%。 松柏乡2005年机械收割与10个人工收割水稻因素情况对比(表二) 分析,由表中看出:一台33千瓦的机械收割机水稻比10个劳力的人工收割稻谷每亩增收6.7%,节约时间70%,节约资金40%。 由以上两例可明显看出,农业领域(仅水稻生产环节)从事机械化比传统作业不仅能增产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节约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也促进了农民增收。要解决全国13亿人口的粮食问题,保证粮食安全就必须在农业领域推广和应用农业机械,特别是全国粮食生产区,必须充分发挥粮食优势产区对粮食安全保障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地位,全力发展现代农业。 永顺县是湘西州产粮大县,素有湘西“粮仓”之称,是国家确定的500个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全县有稻田面积33万亩,已批准建立了连洞、松柏、西米、高坪、保坪、王村、石堤、羊峰、大明、毛坝、车坪、砂坝等12个商品粮基地乡,并建立了国家级高标准储粮库——永茂粮食中转站。据专家评估:全县有80%以上稻田均可实行农业机械化作业,500亩以上连片的有56处,100亩以上连片的有130多处,这些连片区基本上集中在几个商品粮基地乡镇的一些村。为湘、鄂、川、渝、黔边区粮食生产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松柏大米”(原作“贡米”进纳)已初具产业化,创立了优质品牌。要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必须依拓粮食资源,大力引进和投入农业机械,实行机械化作业。 (三)农业机械的使用,极大地解放了农业劳动力,为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稳定转移创造了条件,同时,作为农村一个新型的为农服务行业,农业机械的应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吸纳了大量农业劳动力,在减缓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压力的同时,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业机械的使用,极大地缓解了农忙时劳动力的需求,保证了农村劳动力稳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外出务工,也不再是“盲流”,“劳务经济”一时成了时髦词,据统计,2003年湖南省农村转移富余劳动力136万人,劳务总收入达441亿元,相当于全省财政总收入。此外,劳务收入对农民纯收入的贡献率也逐年增长,1995年劳务收入对我省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只有22.7%,而到了2002年,这个数字则达到了80%,也就是说,农民收入每增加1元,其中8角来自外出务工取得,劳务经济确实不可小看,然而也暴露了田因无人耕种现象及粮食不安全因素,这一矛盾必须依靠农业机械来转化。 永顺县近年来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大量的农产品、建筑材料等需要外运,大量的工业产品、生活用品需要运进,农村运输量越来越大,全县已拥有各类农用运输拖拉机2300台,仅农闲时依靠这些运输机械从事农村运输的农村劳动力就达16980个,加上从事农机供应、农机维修和农机服务作业等方面的从业人员,农机行业已容纳农村劳动力24560个,除此之外,还推动着整个农机工业的振兴,直接带动了塑料工业、橡胶工业、钢铁工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可以说,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不但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增加收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整个就业工作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也都有重大意义。 三、实践证明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效果明显,作用突出。 永顺县自2004年度启动县级购机补贴以来,特别是纳入2005年度省级购机补贴笼子后,该项目共投资5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5万元,县级财政40万元,农民自筹资700多万元,先后购置农业机械1150台件,其中耕整机430台套,排灌抗旱机械650台套,拖拉机13台,联合收割机21台等,通过两年项目实施,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一致认为,这是党和政府为农业和农村办的一件看得见、用得上、收效好的实在事和大好事,是党和政府对农业和农民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支持。省财政厅认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是近几年支农资金中效益最突出、成果最显著的项目之一,实践证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效果明显、作用突出: (一)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农民投资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自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原则,实行“两减免,三补贴”政策,通过实施财政支农项目以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是财政配套最好、农民反响最好、积极性最高的项目之一。 湘西州州长杜崇烟2005年10月9日在农机现场办公时强调:要加大农机投入,有意识培养一批农机大户,以期在他们的带动下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从2006年起,州财政每年将拿出100万元资金,用于购机补贴,同时要求各县市进行配套补贴,并对各县市农机化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会进一步调动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农机化发展。 (二)优化了农业机械结构,稳定和保护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加快了农机科技创新,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促进了农业增产,增加了农民收入。 永顺县自70年代引进铁牛—55等系列大型拖拉机以来,几十年来,未有新的发展,原有拖拉机已全部报废,而启动购机补贴后,现已增各类联合收割机29台,大型拖拉机2台套,东洋插秧机1台套,耕整机430台套,大力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优化了农业机械结构。随着今后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继续实施,永顺县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机械减少的趋势能得到有效遏制并不断增加。 永顺县灵溪镇咱竹村村民田万红,原是建筑装璜老板,在2005年知晓购机补贴政策后,便买了一台1.8型三联收割机,并享受到了6000元补贴,经过25天的水稻收割,纯收入达3万多元。明年计划再购置插秧机和大中型旋耕机,从耕整到收割实行“一条龙”服务,争取创收10万元。据统计,全县机械收割水稻10万亩(其中动力打稻机收割9万亩,联合收割机收割1万亩),机耕稻田10万亩,机电动力排灌7.5万亩,农机综合作业面积达34万亩,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农机科技创新,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推广。 永顺县龙寨镇下坪村村民田仁生,于2005年3月份购买了一台水田耕整机,不仅为自家耕作了6亩水稻田,还为他人耕田创收3000多元,并对“农机110”服务队服务功能给予了高度评价。因我县是农业大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深入推广,农民盼望服务下乡的愿望日益强烈,县农机局急农民之所急,彭继伟局长带领大家努力完善服务体系,把农机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充分发挥“农机110”服务队(始建于2002年,国家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已将该服务队服务模式在全省、全国推广)职能,筹资添置了2台应急服务摩托车。2005年先后培训农机操作手725名,合格率达100%,提供技术咨询300人次,签订农机作业合同约3万份,为农节约开支近百万元(目前已有“桃花源”柴油机厂和浙江三联收割机厂等厂家与该服务队签订售后三包服务的意向协议,负责垫付零配件,并支付一定的三包费用),提高了农机部门的社会地位和树立了农机服务“三农”的新形象。 综上所述,不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可以看出,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仅对粮食的安全生产,而且对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对当前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效果明显,作用突出,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需要。 四、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问题及建议 (一)关注支持,科学引导。农业机械是先进的农业生产力之一,农业机械化是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先进文化在农业和农村的具体体现,实现农业机械化、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是广大农民祖祖辈辈的愿望和迫切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有人说:“现在是市场经济了,农民买不买农业机械随老百姓意愿,政府不用去管”。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首先是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出发,国家应该对农业发展予以关注和支持;第二,农业机械价格高,一次性投资大,回收期较长,农民还不富裕,在购置农业机械方面还有一定的困难,国家应该对农民发展生产、购置机械给予鼓励和扶持;第三,由于农民对新型的先进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在推广之初,国家应该给予引导和帮助,设点办样,建立示范基地,以点带面,科学引导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行为,全面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二)就湘西山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提出几点建议: 1、实施购置补贴的类型和对象。我国地域辽阔,地貌复杂,气候条件差异较大,农作物品种繁多,农艺规范和农民生产习惯千差万别,使得农业机械呈现出机型多、种类多、专用性强等特点,不可能也不必要完全界定补贴机型。永顺县是湖南西北部县之一,属丘陵山区,农业机械普及程度与其它平原县市比较而言有较大差距,但作为湘西北产粮大县,农业机械大有作为。在多次项目申报方面,因地域差异,往往赶不上其他县市,望上级领导予以关注;中小型机械很容易引进、推广,农民接受意识强,大型农业机械推广也具备一定潜力。 在实施购置补贴对象时,一般是补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也有直接补给农民(包括农机服务组织),两者相比较而言:补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好处是操作简单,有利于资金的专款专用,补贴过程不用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缺点是农民不能够直接享受到国家补贴,对农民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不利于新型机械的集中推广,另外,厂家的产品价格形成双轨道,不利于价格的监督,也不利于不同产品的厂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况且厂家跟踪服务质量有偏差;而直接补给农民(包括农机服务组织)的好处是有利于新型机械的集中推广,对农民激励作用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公平竞争,缺点是需要慎重确定补贴机型和补贴对象,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好有限资金的作用。 2、补贴金额。在对单台补贴金额方面,对大型和新型的农业机械补贴30%,既能加大对农民的吸引力,又能防止农村中享受补贴的农户与不享受补贴的农户差别过大,有利于国家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在补助总额方面,可不限定上限、不界定任务指标、不指认到县市,多有的就多补,没有的就不给;另外,在启动年度农机补贴时,最好从年初就开始组织实施,便于及时抓住农时,真正激励农民购置机械。 3、统一思想,加深认识,明确责任。一方面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农业机械补贴是国家对农机化事业的投入,是促进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手段和有效措施,是我们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在农机方面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实施。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配合财政部门,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级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一个具体科(室)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培训力度,有关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熟悉工作程序和工作办法,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制定专门办法加以具体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保证专款专用,并加强合同、档案、牌证管理。对国家补贴的农业机械登记造册,实行一机一牌、一机一证明确标识,对补贴情况和机具情况建立专门档案。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机务管理,认真及时做好工作中检查和工作总结,并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后续管理,实施必要的检查和培训,在一定时期内(如3—5年)不准转卖变现等。 4、建议在农业开发项目中,争取农机配套项目。如农田机耕道建设(永顺县拟纳入“十一五”规划)、大型提水灌溉项目、农机技能培训及林、果、畜牧、蔬菜等领域中的农机项目,充分考虑农机作业条件,争取纳入“十一五”规划,便于农机事业可持续、和谐发展。 5、对农田作业机械用油实行燃油补贴。油价上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经统计,今年永顺县农机作业耗用柴油4880吨,机油620吨,而油价上涨幅度款远远大于可享受到的农机补贴款,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百姓用机激情,若给予燃油补贴,将进一步激发农民购机和用机热情。 永顺县农机局 彭春雨 二00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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