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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农机局、农机监理站:
2007年5月8日,永顺县王村镇发生一起特大农机交通事故,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2007年5月8日15时左右,永顺县王村镇盘溪村驾驶员谢冬生驾驶湖南UDB217号宗南—18Y变型拖拉机违法承载28人(含司机1人)及一吨化肥,从王村镇赶集返回盘溪村,行至张罗公路王村镇木材检查站(S229线41KM加30M)路段时,因驾驶员酒后驾驶、操作不当及人货混装、严重超载,不幸翻入右边3米高的路沟,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人谢冬生,男,现年36岁,永顺县王村镇盘溪村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8”特大农机交通事故的其它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永顺县“5.8”特大农机交通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暴露出我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这起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当前我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屡禁不止,应引起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必须认真组织全州农机人员,全力以赴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采取过硬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省、州领导对“5.8”事故作出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维护好我州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如下要求:
1、深刻吸取“5.8”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州政办明电[2007]52号《关于开展全州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州农机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从2007年5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2、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全州各县(市)农机部门从现在起,必须把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到位,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在本县(市)区域内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集镇、墟场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农机事故展版进行巡回宣传教育,乡镇农机安监站深入到村寨、农户、机手进行再宣传、再教育,做到农机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机手、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让他们自觉遵守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从5月15日开始,各县(市)农机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声势浩大的巡回宣传,乡镇安监站在本乡镇开展宣传。州局将对各县(市)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
3、进一步加大对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客的整治力度。州、县(市)农机局和乡镇农机安监站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每天分组分片包干上路检查,发现非法载客的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要突出对重点集镇、墟场的监控,特别要对赶场车辆和接送学生的车辆加强监管。
4、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强化源头管理,是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所在。一是农机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和公安交警、安监、乡镇政府及乡镇站搞好配合协调。二是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州局将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站,各项职责必须抓落实。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机手、农民群众的责任要由县市人民政府来明确。三是全社会、基层组织要积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议村组干部要加强对本村机手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对多层次,插笋式载人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要教育农民群众不搭乘拖拉机、农用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5、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常规管理。抓好农用车、拖拉机的年检、保险、上户管理及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年度法规培训工作。目前全州的农用机车正进入年检阶段,要通过年检全面提升机车的技术状况,减少因机械故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各县市的年检率要完成保有量的90%以上。广泛宣传和抓好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投保工作,确保发生事故后的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维护社会的稳定。严把机车上户关。对于超目录、超标准车辆坚决不予上户,严格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对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驾驶证。对于违章驾驶人,必须参加年度法规培训,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6、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州农机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志远任组长,副局长汪祥文、黄国银、陈千豪任副组长,加强对全州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领导,同时确定分片负责制,刘志远、汪祥文、黄国银、陈千豪等局级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督查和路面监管。各县市农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一把手既要负总责又要具体抓落实,对宣传教育、路面监控、常规管理等各项工作,既要精心部署又要亲自参与。分管副局长必须亲自抓路检路查、纠正违章,对机车上户、年检年审、机车安全检测必须亲自把关。严防农机安全生产有责事故的发生。
湘西州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00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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