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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农机化发展的思考
作者:张顺斌  来源:湘西州农机信息网   日期:2007-05-18 03:35:25  访问次数:828
  

    (2007年5月15日)

    花垣县是典型的山区地貌,山多地少土少,在地形上很大程度制约了农机化的发展。近年来,花垣县农机局紧紧抓住《农机化促进法》的颁布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针对该县农业产业发展,先后建立了千亩烟叶生产、千亩冬季蔬菜生产、万亩机械化作业等示范基地,积极推广相应农业机械,使该县农机化水平在质与量上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先后引进了烟叶起垄机、稻麦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欧豹404型中耕机等机具,自2004年来,新机具增长量每年千台套以上。但由于受地形的制约及机耕道建设的缓慢,大中型机具增长乏力。
    花垣县是一个矿业大县,其中锰矿蕴藏量达2300万吨,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二,被誉为“东方锰都”。铅锌矿蕴藏量1100多万吨,居全省第一位。2007年全县实现GDP20.5亿元,全县完成财税总收入5.22亿元,农民年人均收入1864元。大量农民从事与矿业有关的劳动,常年缺乏劳动力3万人左右,急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来解决农业生产劳动力严重缺乏的现状。在2004年,花垣到请人耕整一亩水田和收割一亩水稻,费用分别为50—60元、80—100元,到2006年费用分别达到80—100元、100—150元。农业生产费用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农业生产收入。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高低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体现之一,尤其是相对花垣到来言,发展农业机械化刻不容缓。
    一、花垣县农业产业情况及农机化现状
    花垣县拥有耕地面积39.87万亩,其中旱土面积21.3万亩,旱土作物以红薯、玉米为主。近几年来,花垣县县委、县政府为鼓励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出台了多项优惠及奖励政策,使该县的农业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先后发展上规模的农业产业大户200余户,其中种植大户70多户,开发面积3万亩,开发上千亩的大户有11户。在2006年,花垣县烟叶种植达2.2万亩,青蒿2万亩。并且,花垣县计划在2010年前,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建好5万亩优质烤烟、5万亩线椒、20万亩优质水果、41万亩桤木林和年产值达2个亿的畜牧业基地。2006年以来,县农机局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的实地调查,确定了在龙潭镇办好1000亩的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基地;在花垣镇、团结镇、道二乡、龙潭镇、边城镇、吉卫镇、麻栗场镇、补抽乡办好3000亩稻、油、麦机械化收割示范基地;在吉卫镇、雅酉镇、补抽乡、排料乡、董马库乡、长乐乡、麻栗场镇、道二乡办好5000亩烟叶生产和青蒿开发机械化翻耕示范基地;在边城镇、道二乡办好1000亩的冬季农业开发机械化服务示范基地。
    花垣县为鼓励农民购买农机具发展农业产业,从2004年起,烟农每购买一台价值8000元的起垄机,县里补贴6000元,并对种植达到一定规模的村,按种植面积赠送小型耕整机及烟叶起垄机。自2004年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全县共赠送农机57台套,价值30多万元,补贴农机具12台套,补贴金额7.2万元。新修整修机耕道路230多公里。在2006年,花垣县给予农机购置补贴配套资金20万元,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推动了该县农机化的发展。截止2006年底,全县拥有农机具12515台套(其中:农用拖拉机2572台、各类耕整机1461台、抽水机2350台套、农产品加工机械4938台、其他机具1204台)。然而,不难看出,农用运输机械和加工机械在全县农机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产业作物种植规划缺乏农机化设施配套规划。全县农业产业大户在农作物种植及整个开发园区规划上,没有很好的考虑相关的农机作业要求,造成农业机械进出场困难,农作物行宽与株距与农机作业要求不相符,在实际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机具绊伤农作物的情况,机具作业效率低下。
   (二)农民拥有的田土零乱分散且规模小,农业产业大户所拥有的田土面积还只是全县总面积中的一小部分。
   (三)农民意识有待提高。农民由于没有一定的积蓄,往往只注重投资期短的经济投入,所以往往是小型农机具受其欢迎。尤其是缺少对机耕道建设的投入,使大中型机具难以发挥其效率。
   (四)机耕道建设滞后,跟不上新型农机具的推广步伐,满足不了机具的作业要求。
   (五)乡镇农机站难以发挥工作职能。乡镇农机站以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县农机局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农机站人员多从事政府中心工作,难以从事其业务工作。
    三、发展对策
   (一)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要措施。
    1、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创办示范点,加快农机化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三条和第十七条中指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实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等建立农业机械示范点,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农机要发展,工作中要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关键。为此,农机部门要积极围绕当地农业实际发展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为农服务工作,为农业产业大户及农民排忧解难,同时通过加大农机惠农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创办示范点、开展现场示范等活动努力提升农机地位。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化事业一定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农业规划中去。
    2、围绕农业产业,以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发展农机化。
    要使农机事业适应新形势,必须找准工作重点和切入点,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农业产业大户土地相对集中,农机连片作业条件成熟,对比人工作业优势明显,为农机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农机化事业要紧紧抓住当前农业产业发展的热点,充分展示农机作业优势,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作用,激发人们用机的兴趣。
    3、围绕农业产业大户,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大户,增强机具作业示范效果。
    农业产业大户多是具有前瞻意识,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他们的规模经营及生产管理模式,对农机的投入有迫切的需求,且具有一定的农机购置经济实力。把分布在全县的各个农业产业大户,通过在政策上、技术上、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努力培育成农机作业大户。通过农机大户典型带动,进一步加大农机作业示范效果,带动周边农民用机购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农业机械的大量运用,农民为追求机具作业的效率,会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如在花垣县有部分农民为利于耕作,采用调换土地和进行补偿的形式对土地进行集中。
    4、大力推广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以大户为中心,积极走“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对农副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副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山区地形复杂,土地零乱,旱土种植作物未统一,农民所掌握的农业信息有限,只有通过公司开展订单农业,大力引导、鼓励农民种植当前收益好的农作物,再通过政府部门的政策优惠及各项惠农政策的激励,形成分散规模种植及初加工,通过公司对农产品的进一步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二)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其他措施。
    1、加大宣传,争取全社会发展农机化进行实质性投入。
通过各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激发农民使用农机具的兴趣,进一步提高农民使用农机具的意识,要形成做哪样农业开发,农民首先想到的就是可以使用什么样的农机具。再次通过大力宣传,努力争取有经济实力的人士,通过反哺农业,对农机化进行实质性的投入。
    2、切实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作用。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满足了农民对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需求,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节本增收,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策的使用上,要注重向培育农机大户方面发展,为降低农民风险,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投入,给予购机户在购买大中型机具追加地方配套补贴。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购买自主权。要把农民喜欢、质量过硬、售后服务好、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农机产品列入补贴机型目录。特别是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让市场决定机具价格。
    3、积极搞好农民农机技能与知识的培训工作。
    有了先进适用适用的农业机械,那么作为使用的主体一农民就要会用、会修,农机具才会迅速推广开来。农机部门要积极争取成为各种培训农民优惠政策的实施主体之一,努力完善各种培训手段,采用走上田间地头实地培训、开展培训班等培训措施,使农民能掌握到1—2农机实用技术,相应也就培育出了更多的农机爱好者及使用者,为农机的普及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站职能作用。
    初期成立的农民占主导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纪律相对泛散,组织内缺乏强力约束机制,服务对象和作业价格上的竞争,更是给组织内之间的协作增加变数,难以形成大的合力及有组织的调动作业。乡镇农机站作为一个事业机构,人员相对稳定,因此乡镇农机站要在县农机局的业务指导下,应成为实施农机推广的主体。县农机局要争取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乡镇农机站在活动场所、有设备,要经常从事自身业务活动。初期时,可以在大的乡镇建成1—2个农机服务片站示范点,投入相应的农业机械,争取资金完善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增强乡镇站服务手段,从事业务工作时,附近几个乡镇力量集中使用。用实际效果争取逐步完善各乡镇农机站建设。同时,县农机局要制定乡镇农机站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农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各种现场演示活动要求他们参加,切实加强对乡镇农机站的管理。

 

 


 

责任编辑: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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