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新修订的《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制政府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连续四年的中央1号文件,每年一个主题,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建设现代农业,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越来越受到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国家颁布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出台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新时期。《条例》在这样好的大背景下颁布实施,时机很好,顺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必将对我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富民强省战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今天,省人大专门组织召开《条例》颁布实施的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动员、作部署,目的就是要广泛地宣传《条例》,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贯彻实施的合力。刚才国华局长对全省农机部门进行了部署,讲得很全面、很具体,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受泰波副省长委托,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尽管这几年农业农村经济的形势很好,但农业的 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途径,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都是以农业机械化为前提的,没有农业的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因此,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推进农业机械化是一个十分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手段,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的选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将有效地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能力,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责任意识。
第二,要扎扎实实地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必须首先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条文,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的内涵,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践。各级农业和农机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列上许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高潮,使广大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农村集镇、乡村场院,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民机手宣传,通过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遵守条例的自觉性。各新闻媒体要发挥好宣传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条例》宣传的力度和密度,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条例》贯彻实施的新举措和好经验、好典型,多为农业机械化事业鼓与呼,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合力。制定《条例》是基础,实施好《条例》是目的,全面有效地贯彻实施《条例》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把农业机械化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好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好本部门承担的农业机械化的有关职责,同时要对农机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有关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抗灾救灾等方面的投入;交通部门要切实落实好拖拉机养路费减免、免收跨区作业农业机械道路通行费等优惠政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农民机手利益;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把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纳入项目建设,加强与农机部门的衔接,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基础条件。总之,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真正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合力,共同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快速发展。
同志们,全省上下要以贯彻实施《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为加快我省富民强省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