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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机械化 促进农业现代化
作者: 徐自鑫 胡可军 柯有柱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农机局湘西州农机信息网   日期:2007-06-13 02:29:28  访问次数:773
  

    近几年,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持续走好,粮食生产实现连续三年增产,农民收入保持连续三年较快增长。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也出现了历史上较好的态势,为发展农业机械化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和空间,也为实现十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展现代农业,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为此,要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要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要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要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目的就是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发展现代农业与中国几千年自给自足的农业和计划经济的农业,有着根本区别。现代农业就是市场配置的农业,是商品经济的农业,是功能多元化的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理念,必然引起农机发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

    发展现代农业是方向,我市自然条件比较差,实现农业由传统农为向现代农业转变,既是历史的必然,又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业机械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实施先进农业科技的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机械化水平是衡量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以说,农业机械化渗透和贯穿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多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农业机械能突破人畜力所不能承担的生产规模、生产效率限制,实现人工所不能达到的现代农艺要求,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的产出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化将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要素。没有农业的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工具。农机化促进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的改变,推动农村的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农机化促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乡村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容整洁;农机化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农机大户是新型农民的代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农业机械化,是应用农业科技的主要载体。农业机械是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桥梁和纽带,深耕深松、化肥深施、节水灌溉、抢收抢种、大规模的病虫害防治、柑桔的选型打腊保鲜、茶叶的修剪、采摘、加工、特色经济作物的栽培、管理、植保由获、加工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都是由农业机械来实现的。

    农业机械化,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农机作业、销售、维修经营服务已成为一个吸纳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兴产业,也是农村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化既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资源,也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的矛盾,为外出打工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使得富余农村劳动力“转得出、留得住”。

    农业机械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机化将广大农民从繁重的农业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农机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缩小城乡、工农差距,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节水灌溉、高效植保机械等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通过近几年来的工作,我市农机化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农机化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事实证明,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发展农业机械化,没有农业机械化,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二、着力推进十堰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农机化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机化工作全局, 坚持以人为本,兴机富民,促民增收,发展农业生产重要农时及关键环节、八大特色产业和农副产品初加工等多业农机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贯彻“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依据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与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十堰的要求,按照“九推进、九提高”的思路,着力推进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着力推进农机装备的市场化,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在发挥本地收割机作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省内和省外农业机械资源,采取“引调”并举的方式,组织调度拖拉机、微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机械等各类农业机械装备,投入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开展农机作业与跨区服务活动,满足我市“三农”的实际需求,服务打工经济,不断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增加农民现金收入。

    2、着力推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产业化水平。巩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成果,创新乡镇农业(农机)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服务机制和分配机制。大力培育农机作业、运输、经销、维修等各类农机大户,带动多元性农机市场主体的发展。培育农机协会、农机信息服务等中介组织,增强农机服务能力、组织能力、抗市场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开展对农机流通领域的打假活动。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管力度和服务力度,保护农业机械产品及零部件生产经营者、维修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机服务市场体系。

    3、着力推进水稻机械插秧技术的应用,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我们将着力实施机械插秧“百千万入户工程”项目,每个县有100名机插秧专家或能手,1000个育秧能手,10000户实施机械插秧。继续采取整村示范推进的工作方式。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市机插秧面积有较大增长,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4、着力推进小麦、水稻机收,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在充分发挥本地收割机作用的前提下,全市引进省内、省外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组织投入脱粒机。大力开展跨区小麦、水稻机收和脱粒活动。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小麦、水稻实现机收达60%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总收入达5-7亿元,仅此一项农村人平增收20元。

    5、着力推进小型适用农机具的推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积极开展科技入户工程,继续抓好农机示范园建设,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注重创新机制,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农民用机的需求,大力推广各类小型、适用、多功能的新机具、新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如现代化的稻麦联合收割机,乘座式和手扶式水稻插秧机,中型耕整机;农田水利建设所需的推土机、挖掘机、铲土机,谷物产地烘干机;九大特色经济作物方面的茶叶采摘、修剪、烘干机,魔芋筛选、清洗、磨粉机,蔬菜节水喷、渗、滴灌设备和设施,青(颗粒)饲料切割、粉碎、揉丝机,柑桔筛选、分级、打腊、保鲜等设备设施。用各类机械来替代传统的人力手工劳作,把农民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中解放出来,大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面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6、着力推进农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充分利用好农机系统现有的培训资源,开展好农民工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实施好“阳光培训”工程、“雨露计划”。使受培训农民工的科技素质有所提高,自我创业和保护意识有所加强,就业、择业和创收能力有所增强。

    7、着力推进购机补贴,提高惠民政策透明度。认真落实省农机购机补贴的实施工作,督导各地不折不扣地兑现给农民。为县市争取中央、省级购机补贴,在2006年的基数上有大幅增长。积极争取和启动地方购机补贴配套。

    做好城区购机补贴工作。对2006年城区已享受购机补贴的对象,通过政府局域网向全市进行公示,接受财政和农民的监督。实施好2007年城区购机补贴工作。

    8、着力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提高农机安全水平。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两无”违法行为、积极创建安全示范村活动。重点保证联合收割机的绿色通道畅通,保障联合收割机有序流动,平安作业。对手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做好清理、登记,实行牌证管理。按规定全面启用新牌证。全市无重特大农机责任事故发生。

    9、着力推进农机应急机制创新,提高防灾避灾能力。根据十堰市灾害多发的自然特点,结合农机实际情况,做好防灾避灾的应急准备。一是要有应急预案,有专人专班负责。二是要做好物质储备。引导农机供应企业、门店,常年储备抗灾物质。三是做好农机部门管理的固定排灌站的检修,保证技术状态完好。提倡竹溪县建立流动抗灾服务队的做法。通过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无灾防灾,有灾能抗灾减灾。

    三、建立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协发展的四大保障体系

    农机化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中国已有五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在我市已有四十年的光荣历程。农机化事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诞生、成长和壮大。在改革中的大潮中曲折前进。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用科学发展来统领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要走发展粮食生产机械化与发展特色产业机械化并重的适应山区特点的道路,要用工业化、现代农业产业化的理念来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要用市场配置的方式来组织农业机械运作,要处理好速度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进一步优化农机化的发展环境,增加农机化投入,创新农机化发展的体制与机制,保障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1、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农机化资金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机化的投入,采取提供购机补贴资金等形式,以调动农民购置机具和设备的积极性。农机组织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主要由财政承担。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监理等执法机关行施执法职能以及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村金融机构、邮政储蓄网点所吸纳的农村社会闲散资金,应尽可能向农村流动,返回农村,支持农业生产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农机大户用于发展生产、扩大规模、提高生产加工能力等方面的信贷需求。

     2、建立以农机部门为引导、以农机大户为主体的农业机械化组织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巩固乡镇配套改革的成果,加快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体制与机制创新,乡镇以下农机公益性服务只能加强不能减弱。要支持和大力培育农机大户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农机大户为龙头、农机专业户为主体、农机协会与中介服务组织为纽带的农机服务产业化新模式。要遵循“农民自愿、民主管理、互助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机合作专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各类农机作业服务市场中的作用,增强农机服务能力,提高农机服务质量,增加农机服务的效益。

     3、建立以技术开发、示范、推广和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机械化科技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好科技术入户工程,逐步培育起村有农机龙头大户,组有农机户,户有农机明白人。整合农机教育资源,开展“阳光培训”、 实施“雨露计划”,普及农机操作、使用、维修知识与技能。贯彻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战略,引进高素质人才,注重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组织特色机械化机具、关键技术研发和农机综合性示范基地建设与推广。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九大特色产业所需技术的突破提供科技支撑。

     4、建立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机械化法制保障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既将实施的《湖北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重视、研究、支持农机化发展,制定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加大以农机购机补贴政策为主的支持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机械化的积极性。农机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实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逐步建立健全农机化法规政策体系,使农业机械化进入法律保护、政策扶持、部门服务、农民自主经营和协发展的新阶段。 

责任编辑: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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