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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种类
近年来,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发展粮食生产机械,而对其他领域的机械补贴支持不够。为适应新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应有针对性地扩大补贴机具种类和机型范围,国家省级在制定购机补贴目录时,既要从全局着眼,又要照应不同地区各自的实际情况。除了推进主要农产品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这个重点外,还要重视发展具有区域和地方特色的设施农业、经济作物、畜牧水产、水果蔬菜等农业机械。因此,应建立完善省县(市、区)两级政府补贴农机产品目录制度,省级重点支持主要农产品各主要环节机械化,县(市、区)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可因地制宜地建立购机补贴目录,对农业生产其他领域的机械装备予以补贴。如针对山区,补贴目录的制定要具有多样性、经济性、小型性、实用性的特点,尤其要兼顾山区特色产业生产。在湘西北一个县,烤烟是该县的支柱产业,是湖南省烤烟生产大县。近年,农民购买烤烟起垄机械的逐渐增多,但省级州级农机补贴目录,一直没有这种机械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不利于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
一是增加补贴资金的总额。国家省级财政要逐年提高补贴资金比例,县(市、区)财政应切实搞好资金配套,且逐年递增,要按照《农机化促进法》的要求,将农业机械化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级政府应将这项工作列入对下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以督查。二是提高补贴标准。建议提高贫困山区购机补贴比率至40%。贫困山区农民刚刚越过温饱线,他们手头钱不多,如能适当提高购机补贴标准,无疑是极大地减轻了他们的经济承受力。三是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建立按补贴资金的6%进行核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一项较系统性、复杂性且操作性强的工作,需要做大量的具体工作,如制定方案、筛选目录、宣传发动、办理手续、档案管理、跟踪服务等等,这就不可避免的要增加农机管理部门的开支。一般一个项目县的成本开支在3万至6万元。而中央和省安排的购机补贴资金中并未包含该项工作费用,各地财政也不会单列预算。
三、进一步完善运作方式
一是实施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信贷政策。目前,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购置大中型农机具一次性投入较多,农民难以承受。建议建立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信贷政策,同时政府投入资金进行贷款的贴息,扶持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农业机械化。二是早落实、早宣传、常年操作。在实施购机补贴时,尽早确定工作方案、公示补贴范围、步骤、资金数量、优先条件等,尽早向社会宣传,使广大农民对购机补贴政策有深入了解。同时,尽可能延长补贴时间,做到常年操作,方便农民群众。三是加强管理。一方面,对补贴机具实行跟踪监管,严格手续,建立档案,防止骗补、假补,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培训、信息、技术、管理上提供及时、优质服务,充分提高补贴机具的使用率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