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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群体——农机经济大户,他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认真探索农村农机大户的形成机理和特点,正确认识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而制定相应的扶持和发展对策,对于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农机经济大户的特点和现状
(一)、农机经济大户的特点。农机大户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在实施农村产业开发的进程中发展起来的。相对于小规模经营农机户而言,它是以农村能人为基础,从事种、养、加、运、销等农业和涉农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营能力的大户,其特点是:一是每个大户都有一个经济能人,农机大户在其发展过程中起初是一种能人经济。二是农机大户主要以从事农业和为农服务为主,在农业产业的生产和营销环节中发挥其功能与作用。三是具有一定的规模,农机大户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大幅射带动作用。四是具有较高的科技意识,科技水平较高,成为当地科技示范和农民群众的领头雁。
(二)、山区县农机大户的现状。据调查,仅泸溪县扶持各类农机大户210户,其中从事农田作业机械大户85户,从事机械运输大户95户,从事加工的30户。农机大户的行业机械基本上是以机械耕作及运输为主,以农产品加工为辅的格局。
经调查走访了20户农机大户,其中农田作业机械大户8户,机械运输大户7户,机械加工大户5户。农田机械作业大户年机耕面积达200亩,机收面积达300亩;7户机械运输大户流动资金60万元以上的1户,10-50万元的4户,1-10万元1户;5户加工大户资产60万元以上有2户。
从以上农机大户的构成情况看,山区农机大户主要是从事农田作业、运输或加工等兼业型的。客观上,这些农村农机大户已发展成为农村的重要经济力量,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
二、农机经济大户的形成及其功能
农机大户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其形成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自身条件的作用。从外部条件来看,一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农村农机大户的形成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农民增加收入,必须因地制宜建设增收的农业支柱产业,而产业建成之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按市场规律发展成为生产领域或营销领域的大户。二是相对稳定的农村政策为农机经济大户的形成提供了政策支持。如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以及雇工、分配政策均有利于农机大户的发展。三是山区县近二十年来的扶贫开发和支住产业建设推动了农村支柱产业的发展,在支柱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孕育出的开发大户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大户之一的农机大户。从农村农机大户自身的条件来看,他们具备了较高的素质。一是见识较广,与外界的交往较频繁,增强了致富的信息和信心。二是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和一次性集中投入的过程,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形成。三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创业精神,具有强烈的致富欲望。他们是继承了中国农民的勤劳、苦干,而又具备了市场意识的新型农民。从农村经济中的功能来看,农机经济大户具有以下功能。
1、农机大户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基础。农村产业结构是调整可以通过大户经营来带动,推进农村实现规模经济,形成一村一品的生产格局。像泸溪县浦市镇青草村杨昌林从2000年从事农业机械化一条龙作业带动了该村乃至全镇全程机械化的发展。实际上,泸溪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实行农机大户带动战略的成功范例。再如泸溪黑塘村是湘西州有名的椪柑专业村,2001年,由该村石泽武、周启光等农机大户率先带动实施了农机化椪柑抗旱节水喷灌作业。所以从山区农村支柱产业的建设发展来看,农机经济大户是形成产业的重要基础。从当前调整农业结构来看,农机大户是调整农业结构、实行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带动力量之一。
2、农机大户是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的示范户,是为农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的重要力量。农机大户一般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知识,是技术上和信息上的能人,他们在农村具有较高的号召力。他们的生产与经营为农民提供了科技示范,起到了示范作用。农机大户,他们常常最先引进适宜的先进技术,通过实践成功之后再扩大规模,对周边农户均起到了科技示范和信息沟通的作用。
3、农机大户是联系农村与市场的纽带,为山区县农机产品促销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机产品要走向市场,服务农村,农机大户以其既懂得生产又了解市场,更重要的是由于他们本身就是农民,对广大农民增加收入有最真切的了解。因此,农机大户理所当然的为农机产品进入市场服务农村架设了桥梁。目前,泸溪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8562台110868千瓦,80%以上靠农机户销售和宣传拉动所致。
三、农机经济大户发展的对策
山区县农机大户已经发展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大户经济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本身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机大户经营规模偏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二是产业化程度低,产品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农村经济大户只是生产和加工环节中的基础环节,创造名牌名品的能力较弱,难以发挥龙头作用。因此,山区县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机大户的发展,推动他们在农村经济的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1、政策上给予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农机大户带动作为推进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措施,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为他们的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是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鼓励土地流转,出台有关政策,保护和鼓励大户承包、租赁、买断农民分散、闲置的土地、山地或草场的经营权,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二是改革农机投入体制,出台扶持农机经济大户的信贷政策。建立农机大户的信贷信誉档案,在积极扶持大户扩大规模,进行产业升级的同时,向加工和营销倾斜,提高产业化程度,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三是结合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对大户经营采取放水养鱼,先扶持发展后再收税的办法,减少办理手续的环节,减免部分税收,扶持农机大户的发展。
2、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应加强对农机大户的引导,组织大户走公司+大户+基地协会+公司+经营大户+基地等形式联合起来,以订单形式组织农民的生产,形成拳头,走向市场。同时,加强对农机大户经营的信息、技术服务。出台有关政策,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采取技术承包或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大户的经济活动,引导农机经济大户及时调整经营结构及经营规模,对发展产业有功的单位和技术人员实行重奖,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要重点保护农机经济大户的合法经营、及时处理大户受到不法侵害的投诉,帮助协调好与周边的各种关系,简化经营的各种手续,营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3、逐步形成农机经济大户带动机制。以村为单位,着力培养几个核心大户,结合专业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大户在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促使农机经济大户与周边农户的经济互动,通过农机经济大户的聚集和扩散作用,辐射周边农民形成“斑马效应”,推进乡——村——农机经济大户——周边农民的经济互动网络,促进整个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