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县财政结合湖南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根据花垣县实际,加大了对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地方配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抗旱救灾等资金的投入,通过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切实发挥了农机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我县拥有旱地面积6.32万亩,水田面积14.8万亩, 正常条件下需要劳力11.6万人,由于我县是一个矿业县,大部分农民从事矿业开采和第三产业,常年缺乏劳力达3.3万人,特别需要农业机械来从事农业生产和产业开发。而且到2005年9月止,全县已有开发上千亩的农业产业大户11户,由于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低,每到农时季节,劳动力严重缺乏成了影响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优惠政策鼓励从事农民使用农机从事农业生产。政策资金的投入,使我县农机增长量年均增加1000台套以上,截止2006年底,花垣县农机拥有量达到1.25万台套,农机总动力达到12.36万千瓦,同比2000年底的0.8万台套、6.7万千瓦分别增长0.45万台套和5.66万千瓦。农业机械年机耕能力达19万亩、机灌能力达17万亩、机收机脱能力12万亩,年均可为我县农民增收节支700万元。自2005年来,我县被列入国家、省、州购机补贴项目县,县财政积极给予资金配套,通过有效地监督管理。三年来,共争取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万元,其中:中央、省、州财政资金1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共带动全县农民投入农机购置资金74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四两拔千斤”的功效。
一、创新机制,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2005年以前,我县农机化支农项目上面,基本处于空白。为加快现代农业进程,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自2005年后,国家加大了农机化资金的投入,我县同时配套了部分资金。如何管好、用好,成了财政与农机部门共同新的课题。县财政局与县农机局共同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相关财务人员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与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与管理水平。领导小组结合原有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学习领会省财政与省农机局联合下发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花垣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花垣县国有农业机械管理办法》、《花垣县农机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并从资金预算、申报、支出等环节进行细化、落实,认真做好项目相关的可行性评估论证。在项目预算中明确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与重点,明确了需要达到的目标。在资金使用与拨付环节坚持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并面向全县农民下发了农机支农资金明白卡,在全县各乡镇张贴了大量的农机购置补贴公告,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督与控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多次到县农机局进行现场办公,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了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有效。
二、加大投入,推动农机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精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程。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过程中,县财政严格规范监督补贴的发放程序,严格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与搭车收费,并对部分购机补贴户档案进行了抽查,随访了部分购机户,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自2005年来,我县共落实购机补贴资金150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740余万元。同时,作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县,我县对从事农业产业开发的农户购置农机实行了一系列更加优惠的扶持鼓励政策。以烤烟产业为例,从2004年起,烟农每购买一台价值8000元的起垄机,县里补贴6000元,烟农只需出2000元;对种烟相对集中连片达300亩以上的村,县人民政府赠送小型耕整机2台,达500亩以上的村赠送小型耕整机3台,达1000亩以上的村赠送中型起垄机2台。截止目前,全县已先后向种烟规模村赠送农机57台套,价值达37万多元;补贴农机具65台套,补贴金额12万元。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了我县农业机械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新增农机机耕、机插、机灌、机收等作业每年为农民减少生产费用支出达700万元以上,实现可转移农村劳动力4万余人。农机化的迅速发展,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全县农村人口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人员比2005年增加1600多人,有效地缓解了我县矿业用工缺乏的问题。部分使用农机的农民,切实增加了收入。2005年9月,龙潭镇农民吴安荣得到政府补贴7000元后,从县农机局购买了1台收割机,当年完成水稻机收210亩,实现了作业收入2.2万元。
——切实抓好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没有农业的机械化,也不可能有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每年的年初预算,我们都将农业机械化发展列入财政重点支持范围,切实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2004年以来,先后组织200多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为农业产业引进和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围绕我县的烟叶、蔬菜、线椒等农业产业,成立了相应的农机化作业服务示范基地,先后引进中型水稻联合收割机、欧豹404中型耕整机、插秧机、烟叶起垄机、旋耕机、机动喷雾器等先进适用机具。通过进行机具推广示范与服务,机具的使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如在我县烟叶生产中,耕整机的功效为人工的40倍,而费用仅为人工的1/3;水稻收割机每亩可为农民节支50元以上;机插水稻每亩节约费用90余元,可使水稻每亩增产100多斤),激发了农民购机用机的兴趣,受到农民的大力欢迎。截止目前,示范基地带动周边乡镇引进新机具765台套,新技术12项,拥有机耕、机灌、机收、运输等农机具3690台套,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47%,服务农民2.5万户,实现可转移农户2万人。农业机械大量介入农业产业中,解决了农业产业化劳力不足的难题,不断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壮大,在2007年,我县烟时种植面积达2.3万亩、线椒产业面积2万亩、蔬菜产业种植面积达到3万余亩。示范基地农机服务队,三年来为农免费优费农机作业服务8100多亩,为农减轻费用负担47万余元。
——实施农民农机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技能。县财政与县农机部门共同投入资金15万元,扩建和完善了农机教学培训场地,添置了一批教学设施,形成了规范化的培训管理。2005年以来,共组织举办多种形式农机技术培训班30期,培训各类农机人员近2500人,其中拖拉机手358人、农用车驾驶员820人、其它农机操作手1300人。全县经过农机部门培训的农村青年中,有50%就近到矿山及县内冶金化工企业,主要从事矿石转运、机械操作及维修等岗位就业,人均月收入达2200元以上。
——加大农机抗灾资金投入,确保农业丰产增收。花垣县历年来有十年九旱之说。近年来,我县逐步完善了农机抗旱救灾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了农机抗旱救灾应急预案。由财政和农机部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旱情,农机部门提出抗旱物质补贴量,财政部门进行审查,再由农机部门负责抗旱物质的招标采购与发放,并以文件的形式把各乡镇的配额下发到各乡镇,财政部门在采购过程中进行监督,在发放过程中进行核查。2005年来,每年投入农机抗旱资金10万元,明确以补贴农民购买抽水机具和抗旱救灾用柴油,用以激发农民抗旱救灾的积极性。三年来,共补贴农民购买抽水机具230台套,补贴农民抗旱用油50吨。全县农机部门共组织技术人员投入抗旱3750人次,组织抽水机具6300台/次投入到抗旱救灾中,共抽水浇灌田土7.7万亩,挽回农业生产经济损失近700多万元。 |